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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疫”非法捕捞水产品,男子禁渔期顶风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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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申城每年2月至5月为禁渔期,由于在此期间是放苗期,根据法律规定,在此期间禁止从事任何捕捞活动。然而,仍有一些不法分子顶风作案,甚至采取电捕鱼的方式非法捕捞。近日,青
申城每年2月至5月为禁渔期,由于在此期间是放苗期,根据法律规定,在此期间禁止从事任何捕捞活动。然而,仍有一些不法分子顶风作案,甚至采取电捕鱼的方式非法捕捞。近日,青浦警方抓获1名电捕鱼的犯罪嫌疑人。
4月26日,青浦警方根据日常巡逻发现,有人在金泽镇商榻急水港水域内非法捕捞。青浦公安分局商榻派出所立即会同水上治安派出所开展进一步侦查。通过周边水域的公共视频,经综合研判分析民警迅速锁定了涉案船只的位置以及掌握了船上一名涉案人员的犯罪事实。4月29日,民警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抓获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赵某交代,其是商榻辖区一水文站的员工,平日从事水上工作并住在站内,因疫情封控原因,很久没吃上水产品了,而自己核酸一直都是阴性。于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其利用职务之便,在明知近期是禁渔期的情况下,仍抱着侥幸心理从工作的地方出来驾驶船只至金泽镇商榻急水港水域使用逆变器、电瓶、金属网兜进行电捕鱼,期间共计捕到了10来斤鱼。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罪被青浦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正告:禁渔期内捕鱼严重影响生态环境,采用电捕鱼的方式捕捞甚至可能危及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青浦警方将继续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如发现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共同维护生活环境。
作者:周辰
编辑:占悦
责任编辑:祝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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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水产学报》 网址: http://www.scxbzz.cn/zonghexinwen/2022/0505/1266.html